滁州定远大桥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滁州定远大桥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滁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遗嘱公证需哪些材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
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分到耕地,当农村家中有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的耕地的归属问题有着怎样的规定呢?尤其是在现在中国在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镇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的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安排的。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以单方面立遗嘱的,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
一、根据司法实际遗产继承房屋多少钱?根据司法实际遗产继承房屋三万元左右,具体遗产继承需要缴纳费用计算方法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
一、在放弃遗产继承不公证可以反悔吗?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
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
什么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
农村的耕地能否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一、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不是属于法定继承者。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
法律规定遗忘物公安是否立案?一、法律规定遗忘物公安是否立案?遗忘物公安立案与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复议。2、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是:明
·继承诉讼中借名买房的抗辩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仅有出资事实并不能对抗不动
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有效,但是需要公证。最好是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建议再去做一个公证或者是协议过后将房屋过户,这样赠与行为才视为完成;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在其在世期间,其仍然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处分。
一、没有遗嘱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一,私下子女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无效。父母的财产,他们还健在的情况下,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这与子女无关,也就谈不上什么放弃了。而父母去世后,他们名下的财产即时成为他们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他们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
一、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
一、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分割。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
代位继承要和自己的兄妹平分?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遗嘱显失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有很多离婚的单亲父母可能会有这样的有疑问,离婚了,但是另一方迟迟不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成为遗弃,那么如果是起诉的话能不能构成遗弃罪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单亲的父母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经常会碰到要求证明是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很多人会有疑惑,那么法定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下面的我们就跟您简单的说一说,希望看完之后你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丧葬费能否立遗嘱?1、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立遗嘱交代丧葬费,遗嘱中涉及分配丧葬费的条款无效。丧葬费不能成为遗嘱中的内容,因为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
离婚后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一、离婚后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继承法》2021年1月1日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积极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的行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滁州定远大桥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滁州定远大桥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56084778 18951945636
滁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滁州定远大桥镇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