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购物收到假货,“假一赔十”的承诺算数吗?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在网络上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商家自愿以 “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自己的义务,应为单方的承诺行为,其实质目的是为了赢得顾客,是商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群作出的承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如商家知假售假,应支付...
·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被冒领,谁来担责? 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经营者向快递公司交付网购商品快递后,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未妥善保管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七条第一款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
·街拍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吗? 街拍的照片或视频很可能会成为摄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街拍的照片或视频构成摄影作品,摄影师对其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摄影师可以随意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自己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能否使用还要看被拍摄对象是否享有法律保护的其他特定权益。不管是街拍对象是自然景象或建筑物还是...
·什么情况下街拍可以不经肖像人同意? 以下情况的街拍可以不经过肖像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
·网购赠送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可以。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
·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微信朋友圈作为常见的交流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应当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肯定有些人将朋友圈作为自己的日记本、私人领地,有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心情、见闻,抒发感想的习惯,但其实只要不是设置了仅自己可见,那么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都会被朋友看到。如果在微信朋友...
·二手平台上买到假货,可以退一赔三吗?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近年来,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闲置物品...
·网站侵权,该网站域名的注册服务商应承担责任吗? 一审判决认为,某网作为域名注册商,应承担网站内容侵权责任。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某网立即提起上诉,并在微博上发出疑问,1.注册商是否有权处置(Hold、Del等)域名,2.域名注册商是否应承担网站内容责任。某网负责人说,(一审)判我们赔偿...
·网络证据的含义 网络证据实质上即为电子证据,它是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它具有易被删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够被无限复制性的特点。在知识产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络证据是通过公证机构保全固定的。 “电子证据”(Digital Evid...
·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有什么不同?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 任何侵权行为的认定都必须有事实依据即证据。但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论网络侵权却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网络中存在的数字化信息都是由0和1所代表的物理状态组成的离散信号,不存在连续性,对其所作的...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
任何侵权行为的认定都必须有事实依据即证据。但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论网络侵权却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网络中存在的数字化信息都是由0和1所代表的物理状态组成的离散信号,不存在连续性,对其所作的...
·网络中 “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涉及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认为,需要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消费者应当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以用于生活消费的自然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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