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身份证快到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快到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可以异地换。两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
·婚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的话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 一、江西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江西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
·宜宾市征地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宜宾市征地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一般规定 1、 征用土地方案由宜宾市、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
·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 一、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犯罪地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明,在确定地区管辖的管辖法院时,首先考虑的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二...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www.cz148.net Copyright ©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