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的执行问题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
·在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时,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是否一律不予审查且不得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63 、6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对异议部分不得强制执行,对第三人的异议...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
·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 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进行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租赁在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财产时不应影...
·执行法院能否对拍卖流拍后退还的财产,是否可以继续采取执行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将财产解封后退还给被执行人,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不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不意味着该财产成为豁免执行财产。该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仍可用于清偿债务。只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对被执行人的已解...
·一、执行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一、执行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规则的规定执行案件中若是要拍卖房屋的需要先告知租赁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即使被转让,买受人亦不得对抗承租人,此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情况下中断诉讼时效事由? 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情况下中断诉讼时效事由?发生实际的强制执行行为后就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一、醉驾怎么申请监外执行? 一、醉驾怎么申请监外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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