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律师
一、在我国判缓刑可以跨省打工吗?

    一、在我国判缓刑可以跨省打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人员需要遵守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果缓刑才刚开始实施就想要到其他的省份去打工,实际上,考察机关批准的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在实际操作中,基本都是在缓刑考验期满了以后才允许跨省打工的,毕竟到了其他省份,那所谓的考察也就形同虚设了。
      
      

www.cz148.net
Copyright ©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