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
·企业非法征地应该怎么处理 征地的行为只能由政府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征地,不过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为了私利,进行非法征地进而非法占有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分为几个层次:(一)对土地的处理: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二)对已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没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内容怎样?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内容怎样?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
·土地使用证可以减名吗? 一、土地使用证可以减名吗? 除在婚夫妻增名免税外,其它任何增名、减名、除名、改名都等同于过户手续办理。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最低,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
·天府新区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天府新区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当中的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农...
·出租土地使用权按租赁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出租土地使用权按租赁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家出让土地,人们就依法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还有一种就是划拨获得土地,一般出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中,这两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可以依法进行租赁的,可以是国家租赁给别人,也可以是个人租赁。 一、出租土地...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 1、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一、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
·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没有购房经历的人而言,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在买房后,购房者就要办理几个证件,像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产权归属的,必须要尽快办理。现在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是的,那么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在购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买房的要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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