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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申请工伤鉴定要啥东西?

    一、职工申请工伤鉴定要啥东西?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二、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
      
      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十四条、十五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虽然工伤鉴定在整个工伤处理事故当中是可有可无的一道程序,但是,真的要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需要提交的一些材料证明也确实是因人而异的。但大体上就是包括以上这几种,特别是工伤认定书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工伤鉴定的前置性程序必然是工伤认定,也有可能在过程中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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