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 起诉与受理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当事人如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里面没有写违约金需要赔付吗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但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不适用违约金的规定,但有损失的,还可以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中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 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
·受领迟延的法律定义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应否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原《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以反诉或抗辩的方式提出关于请求人民法院调减违约金的明确主张即可,并未对其加以更多义务负担。而前述司法解释第29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虽然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但其所体现...
·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一、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即当事人的违约是由于无法预知或无法防止的事由所造成的; 2.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
·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定在《民法典》第6条,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笔者认为,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适用公平责任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平原则,公平责任本身是公平原则在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同时在适用公平责任时可以运用公平原则以...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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