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光桥头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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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在我国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
·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改房是属于国家推出的首批公产房性质,是针对城镇职工推出的福利性住房,不过,关于房改房的产权是需要在住满5年以后才真正属于公民自己的。而且国家对于房改房的继承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与此同时,关于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案例也不在少
我国遗嘱的形式包括了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一、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
设立遗嘱时,老人临终遗嘱怎么写一、设立遗嘱时,老人临终遗嘱怎么写(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
专用发票遗失是一般纳税人在经营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在专用发票遗失的时候,您应该注意分清各个责任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分情况进行处理。那么具体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一下吧。增值税专用发
女儿不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会判吗?1、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拒绝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因为这属于其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2、除非继承人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篡改遗嘱或者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恶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遗产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1、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参照《继承法》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分配的主要原则是与死者生前的远近亲疏,因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多吗?一、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多吗?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相比较于有效的来说不多,法律规范在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时,立法机关就会对之前颁发的法律进行修正了,而新颁发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依旧规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
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需要公示,具体情况如下:1,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时公布遗嘱2,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有人隐匿遗嘱,损害其他继承人权利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一、遗嘱人立下的自建房遗嘱怎么公证?公证的程序:遗嘱人自己向公证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以及遗嘱的原件,然后由公证机关审查核准,遗嘱有效以及证件材料真实后,出具遗嘱公证书,即完成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
一般法律规定遗产算收入吗?一般法律规定遗产算收入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收入是属于公民的遗产之一,而这些收入是需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怎么办?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的,可以由公证部门来调取相关资料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原始载体,是继承遗嘱的有效凭证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自己立遗嘱需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
房产继承有没有时效限制?房产继承也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一、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是遗产吗?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不是遗产,其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当时当事人死亡了,是否还会有人身损害赔偿?这是肯定有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身损害赔偿
一、农村五保户遗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
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可行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因为不小心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东西丢失。有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能为了寻找遗失物而付出巨大的努力。但是,其实当我们丢失的物品被别人拾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被别人拾
一般自书遗嘱必须要执行人吗自书遗嘱不需要执行人。自书遗嘱只要是本人亲自全文书写、亲自签名、亲自签年月日的,就有效。《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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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是指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积极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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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谁继承着遗嘱呢?,有一对夫妻婚后共同买了四间房子 有一对夫妻婚后共同买了四间房子,因感情不和分居,由其中一个独居,而这个人死了,遗嘱写给了他的儿子,那应该谁继承着遗嘱呢?·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 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共生育六个孩子,包括我父亲在内的两儿、两女是我奶奶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然后与第二任丈夫又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就一套房产的继承问题在家庭中间产生纠纷。房产是我奶奶与第二任丈夫共同购买的,属于单位集体房,后办理了相关产权手续,户主是我的第二任爷爷。爷爷于98年去世,但一直都未办理相关产权的过户手续,延续至今。今年7月,我奶奶也因病去世,而且对于房子继承问题并未立下相关书面或口头遗嘱,丧葬事·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个律师吗?我用我爸爸名字买房子,他现在病危快撑不住了,拜托拜托您尽快帮我找个律师代写遗嘱继承,我现在还在南宁,中午12点才能到田东·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我父亲已去世,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陈奇斌律a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san·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你好 你好,如果父亲不订立遗嘱的话,其遗产由配偶与子女均分。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请其订立遗嘱。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承范围的为75人共分房产,其中最多的分得房产份额的1/18,最少的仅为1/2880,最复杂的则为53/8640。
位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的李氏老宅,可追溯到清同治·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 现在这么办需要哪些材料手续 哪些人可以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 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爸爸10多年前去世了,房子的名字依旧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女儿马上要上幼儿园,需要户口和房产证,和我妈妈商量好决定去过户到我和妈妈的名下,不知道有什么问题没?还有我奶奶去世的比我爸爸晚,而且我爸爸有好多兄弟姐妹,是不是必须的经过他们同意才能过户?·
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本队户口,其余两哥两姐户口都不在本村,父母去世了,留下有瓦房,还有一点荒地,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但是教书的哥自己在上面种了芒果树,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a吗。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的共同房财被一方卖掉,官司打赢了,可是房子已经卖掉了,该怎样追回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的共同房财被一方卖掉,官司打赢了,可是房子已经卖掉了,判决书就形同虚设,该怎样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divclass="w990mamt20·
关于遗产房继承,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法查,这种情况该如何做呢?·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滁州明光桥头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595502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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