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刑事辩护
滁州市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刑事犯罪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出入境内的行为‌。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 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否是发生在进出国边境,如果不是发生在国边境,则不构成本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军事犯罪,指军人在战时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掠夺其财物的行为,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范畴。该罪侵害战区群众工作秩序,犯罪主体限定为参与军事行动的军人,需具备直接故意的主观要件,行为地点包括作战区域、戒严区域及跨境军事行动地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的罪名,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及单位,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不合格仍故意提供,犯罪对象涵盖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煽动怯战、厌战或恐怖情绪,动摇军心的行为。该罪侵犯部队作战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实施造谣惑众行为,犯罪主体为战时参与作战或担负作战任务的军职人员,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若以反革命为目的实施本罪,则按反革命罪相关规定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修改的罪名,取消了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罪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由《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将原"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合并修订而成。 本罪保护对象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列明的植物、古树名木及省级以上林业部门认定的保护物种,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行为。 ...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罪名,指在战争时期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仍为其提供藏匿场所或财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该法条规定,构成此罪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罪名,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将军队武器装备换取利益或赠与他人的行为 。...

*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军事犯罪,指军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客体为军事秘密安全,主体限定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军人,客观表现为通过口头、网络或遗失文件等方式泄露军事秘密,主观须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中国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投降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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