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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定远严桥乡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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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已经公证的遗嘱能否撤销变更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   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

  •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   合法的遗嘱信托要满足哪些条件1、形式要件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了: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一、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   遗产通过遗嘱给孙子属于遗赠吗?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遗嘱继承与

  •   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怎么立遗嘱?一、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公证机构补办材料或者是到其他的地方来寻找材料之后才立遗嘱。公证处有留底,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同时也可以

  •   一、先遗嘱继承再法定继承的依据是什么?《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 ·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医疗制度改革的不稳定期,经常出现家属故意将患者遗弃在医院内的情况,而且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的患者,这种做法是极为不道德的。因此,对于患者被人故意遗弃,那么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对此的我们带来以下论述。


  •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


  •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一、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继承人放弃转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一般需要写明放弃继承的时间、原因以及明确的表示等。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

  •   父母死后遗产怎么分配继承老人死后遗产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执行,根据老人的意愿分配,如果没有,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老人怎么立遗嘱继承公证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

  •   未成年遗嘱有效吗1、我国继承法没明确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此条规定从反面规定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一、放弃遗产继承还能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

  • ·遗产继承起诉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中,可能由于继承人们之间争夺遗产而发生纠纷。此时如果想要在遗产继承诉讼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最好聘请律师来帮助你。那么您知道,遗产继承起诉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遗产继承起诉律


  •   婚姻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

  •   一、公证遗嘱时需要其他人签字吗?1、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儿女到场、签字,也不需要发布公告。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

  •   配偶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

  •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


  •   一、父母一方遗嘱公证的条件是什么?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   公证遗嘱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   转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不是。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

  •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一、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1、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

  •   一般孩子几岁可以继承房产孩子们生来就有继承权。此外,胎儿有权继承胎儿的权利,如果胎儿出生并存活下来,那么它就依法享有遗产的份额。相反,他们没有。因为根据继承法,胎儿的遗传应该被保留。当一个胎儿出生时,它的保留份额是按照法

  • ·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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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去世,如何与继母分割遗产!
      我父母均是上海知青,由于当时回不了上海,85从新疆回常熟定居,88我母亲去世  (我11岁),我父亲一个人拉扯我和哥哥长大,97父亲再婚,找了我现在的继母,继母离异,有一子归他父亲抚养,有一女已结婚。继母无工作无退休,以照顾家庭为主,有时在家帮人带孩子赚些零用钱。0910月份我父亲去世,目前丧事已操办完毕,但是就在这期间,为了老爸留下的遗产,家里已是鸡飞狗跳了。问题:1、父亲由于是遭遇车祸突然离去,没有留下一句话。对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你好
      你好,如果父亲不订立遗嘱的话,其遗产由配偶与子女均分。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请其订立遗嘱。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

    ·代书遗嘱有效性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多年后我姨妈过世.姑妈健在,外地.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性是否有争议?如何可以确定有效?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张律师你好:我早就知你大名,想请你打凤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事发地南海,我知道要付比晋通的多付,能否约个时间谈案情,收费。请求人不如

    ·申领遗属生活补贴,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
      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其退休职工死亡,其后原单位被新单位接收,全部资产(包括地产、房产)无偿划归新单位,职工全部由新单位接收安置,并接管离退休职工,现在能否向新单位申领遗属生活补贴。

    ·国家发行的国债收遗产税吗?
      国家发行的国债收遗产税吗?

    ·想请问遗产分配事宜
      想请问遗产分配事宜.

    ·您好!!! 我父亲过咗身,有遗嘱。佢长居香港,内地亲戚话与
      您好!!!
    我父亲过咗身,有遗嘱。佢长居香港,内地亲戚话与我父亲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现需要出现给第三方。亲戚想我们签署委托书,委托他处理。
    我们的问题如下:
     - 内地正常土地转让手续如何?
     - 我们并未有于内地处理继承遗产手续。就算我们签署委托书是否亦未有任何用途?
     - 我们根本不清楚这一块土地的拥有权,我们可以如


    · 售后公房一套,父亲与我两人共有(一半为共有财产,一半为我继承)。出售要交什么税
      上海浦东一套95年竣工的公房,母亲于2003年购置产权,原来房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人。母亲去世后一半作为遗产由我继承,另一半是父亲的共有财产,现在房产证是父亲和我两人。2011年完成过户。

    ·您好:我要办理一件钢城区遗产继承案。没有太多官司纠纷,只因本
      您好:我要办理一件钢城区遗产继承案。没有太多官司纠纷,只因本人在外地无法出庭,想请一位律师,只需帮我出庭即可,不需办其他业务。请问可以吗?(是否本人完全不用去、律师代签字即可),所需费用大约多少?多谢。.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我一个同事的爷爷是抗美援朝的士兵,20年前去世了,留下她的奶奶,现在体弱多病,请问对这种士兵的遗孀国家有补贴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卖了55万,三子二女共5个孩子一同签了卖房协议。
    买家支付55万后,二子与三子以女性不配享有同等继承权为由,拒绝平均分配。
    经反复交涉,此二人只同意交付两位女儿每人6万。此后二子微信退群拉黑。
    特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谢谢!.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承范围的为75人共分房产,其中最多的分得房产份额的1/18,最少的仅为1/2880,最复杂的则为53/8640。 位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的李氏老宅,可追溯到清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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