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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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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承句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本条明确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 243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相应的补偿包括哪些呢?这需要结合本法第243条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本法第243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关于补偿的标准,土地管理法有相应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1~3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领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1次因此,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最高法院发布《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意见》,2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3〕4号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买了房子还没过户,这个房子属于谁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例如,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房屋合同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春记后,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不经登记,法律不认为发生了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在不动产物权登记这个核心效...


·继承房屋要交哪些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的税有: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征收: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0.05%征收合同印花税、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则契税免征,否则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


·赠与房屋要交多少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如果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如果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此时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


·设立居住权只签合同可以吗?
      不行。根据《民法典》第368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我国物权制度有“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两种物权变动模式。对于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


·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12 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4)商业、旅游、娱乐...


·我想把家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到我名下,应该怎么处理?
      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


·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承句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


·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 对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并开展经营活动。实践中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的领域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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