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宴请是否能认定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考量是否存在单位授权

   该项内容为关键判断因素,在于审查宴请前或宴请时有无单位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例如有无提前经过报请单位批准或是否出于明确的工作岗位职责等因素,以判断该项宴请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意志。判断是否存在单位授权,应尽量从宴请前或宴请时的相关客观依据着手;对于单位人员的事后主观追认,一般不应将其作为唯一取舍因素,除非在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可以作为考量依据。概言之,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下班后宴请客户,如不存在单位授权,亦不存在因工作岗位直接需要等因素时,即能够直接阻断工作内容的认定。

  2.考量宴请时的客观状况

   具备单位授权或确出于劳动者工作岗位职责范围需要在下班后宴请客户,不代表可以无限制或任意宴请,否则会造成劳动者借以单位宴请之名满足个人宴请之需。可以结合以下两方面情况分析:其一,宴请时的具体参宴人员,通常工作性质类的宴请人员,并不包含大量家属或朋友等其他非客户人员,但亦不应绝对化,部分情况下个别直系亲属人员参加的,应不影响工作内容性质的认定。其二,宴请时的具体开展内容,如宴请全程均无与单位业务内容相关的商谈或缔约等情形的,在无其他客观状况下,基本也难以认定与工作内容性质相关。当然,上述因素并非绝对与唯一,需要在个案情况下综合判断。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具体到工伤认定层面,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客观上符合上述法定工伤情形和视同工伤情形,也不按照工伤处理: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空间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经。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受到伤害时,还应充分考虑职工绕道的理由,理由正当的绕道也应视为合理路线。若绕道其他地方办理其他事务,而该事务与其工作、回家或者日常生活没有必然联系,则该过程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目的因...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 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或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一般而言不属于。工伤认定应当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而新冠肺炎不属于职业病无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为了保障参与疫情防护与控制的医护人员等特殊人员,《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
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


·宴请是否能认定工伤
      1.考量是否存在单位授权 该项内容为关键判断因素,在于审查宴请前或宴请时有无单位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例如有无提前经过报请单位批准或是否出于明确的工作岗位职责等因素,以判断该项宴请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意志。判断是否存在单位授权,应尽量从宴请前或宴请时的相关客观依据着手;对...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的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


·宴请饮酒后能不能认定工伤?
      饮酒与工作内容之间并不存在争议或冲突,应肯定的是饮酒可以系正常宴请的组成,此间的审查重点应系整项宴请是否为单位利益的工作内容。饮酒在其中,更多的是考虑与醉酒排除视同工伤认定之间的关系。从裁判逻辑上,应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先行认定,认定要件如步骤一所述,饮酒在其中并非重要因素...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

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能否 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一般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强调因果关系,并且”履行工作职责”与”工作”含义并不一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