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符合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围绕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二、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四)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六)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八)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应当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股东在约定的换股期间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其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
  
  (三)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依法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的其他情形。
  
  四、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6年,面值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股东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股东。
  
  五、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募集说明书应当事先约定交换价格及其调整、修正原则。若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将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除用预备交换的股票设定担保外,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另行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七、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是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与上市公司股东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签订担保合同,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将其专户存放,并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文件。
  
  当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时,从作为担保物的股票中提取相应数额用于支付;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作为担保物的股票及其孳息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八、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九、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持续公开信息。编制募集说明书除应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外,还应参照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有关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
  
  十、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应当合理确定发行方案,不得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因行使换股权利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或者因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导致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生变化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规定的义务。
  
  十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发行债券也必须依照我国出台的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如若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及时咨询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保证利益的最大化。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网约车也是如此。虽说国家对于网约车已经进行了规定,网约车也具有了合法的存在形式。但是,即便是珍贵的出租车还有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网约车更不会避免了。而大部分人对于网约车车祸怎么赔偿的问题不了解,法律对其也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下...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认定程序,而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而一般人却对这个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议是怎么进行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驾驶车辆的时候,行为人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持放任态度。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此时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伤者作出一定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是醉驾驾驶人的责任。但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只要有一方是醉驾,就可以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醉酒驾驶人身上呢?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们的回答。 一、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醉驾就一定要负事故全责,如...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 员工上班时间出车祸公司处理工资。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则属于工伤; 2.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对于现实中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要是符合其他条件的话,则一般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私了解决的。但为了避免因事故处理造成交通堵塞,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先将车辆挪到别处。那要是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


·我国交强险怎么赔偿对方?
       众所周知,车主在购买汽车之后需要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的强制险种,如果当事人在驾驶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事故之后,需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鉴定。那么交强险怎么赔偿对方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交通强制险是赔付对方损失,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在进行交通事故等级判定时你知道交通事故等级是如何分类的吗?与事故处理原则和赔偿原则又是怎么的呢?现在由我们我们来带领你了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何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