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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婚后继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   订立遗嘱后能不能更改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

  •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人生在世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发生意外后留下的遗产需要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家里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   一、写错房产位置的遗嘱有效吗?遗嘱里的信息都必须准确的,不然就无效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立遗嘱人就一套房屋,并且房屋面积、建设年代、楼层等房屋其他特征都书写正确,仅地址写错了,写错地址的房子又不是立遗嘱人的,可以综

  •   前妻带走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

  •   二婚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么样的?一、二婚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么样的?二婚遗产继承顺序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

  •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还,数额巨大的,可能还会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是,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

  •   遗嘱公证去哪里办公证手续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办理公证遗嘱在

  •   物权遗失物盗赃算不算善意取得有句话说得好,不问自取,是为贼也。我们都知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拿走别人的东西是不好的行为,甚至涉及到偷窃的问题。可是对于别人遗失的东西或者赃物,有的人认为就这么拿走没什么关系,捡到的就算自己的

  •   当事人的土地征迁款属于遗产吗征地补偿款不属于承包收益,因此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

  •   一、房产遗嘱公证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申请过户的申请表2、房地产产权书(原件)3、公证处的遗嘱、继承以及遗留赠与公证书(原件)4、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缴税发票(原件)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1、被继承人的销户以及死亡

  •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条件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2、扶养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扶养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区

  •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一、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

  •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

  •   法定继承人有非婚生子女吗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   一、继承财产分割案件的案由属于什么纠纷?继承纠纷包括: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2、遗嘱继承纠纷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4、遗赠纠纷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二、遗产分割的范围1、可分得遗产的人的范围:可分得遗产的人

  •   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   立了房产遗嘱还需要公证吗?立了房产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   能够享受继承权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

  •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由于一些原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其死亡,那么继承人继承权就被转移。由被继承人的

  •   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

  •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一、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

  •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其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失主可能长期都没有来取回遗失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演变成遗失物原始取得的情况。那么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拾得

  •   病人昏迷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遗嘱需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因病人无法表达个人意志,故无法立遗嘱。立遗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形如下: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仍属无效遗

  •   怎么办理遗嘱公证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

  •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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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遗产纠纷,我家我七间门市房
      我家我七间门市房,不到五亩地婆婆一直跟大儿子过,因为他有点残疾,但是事实上一直养着老人的是我们,老人只是住在他那照顾他们父子两个,去老人没了,我们要分家,他却说房子没有我们的,但是婆婆生前说是一家一半,我该怎么办?他还说有什么证人,说以前说过都给他了,亲戚们都不愿意管这事,谢谢您帮忙知道一下

    ·遗产房继承问题,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和他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法查,这种情况该如何做呢?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7号吗?.

    ·请问生前在清醒及在同村三立村民见证(有影象)下立下的股份继承
      请问生前在清醒及在同村三立村民见证(有影象)下立下的股份继承遗嘱具不具有法律效力?现继承股权者须不须要遗嘱外的亲属签名?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对方子女从不出面,父亲每逢周末必定去女儿家团聚。他们二人均属高收入,生活却很节俭,原因是女方要为她的孙子(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有残疾但能工作)存钱,父亲一生不过问钱,工资全部由女方掌

    ·没留下遗嘱的话,那财产怎么分啊?
      是这样,我老公有个哥哥,哥两个,现在婆婆跟哥哥在一起住,公公刚刚去世了,婆婆和公公有两套房子,一套二居,现在婆婆跟哥哥住着,一套一居,我们住着,我老公的嫂子想要二居的,但是我婆婆没说同意,我想问问如果有一天我婆婆去世,没留下遗嘱的话,那财产怎么分啊?而且哥哥的户口是独立的,我老公的户口跟我婆婆在一起,跟这有关系吗?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再婚夫妇遗产继承,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
      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现在老头去世了,生前一直与老太单独生活,老头有2个子女,请问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具体比例是多少?谢谢、、、、

    ·有效遗嘱纠纷,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
      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其中第2个是公证遗嘱。他突然死亡,以公证遗嘱为准,还是以最后一个遗嘱为准??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承范围的为75人共分房产,其中最多的分得房产份额的1/18,最少的仅为1/2880,最复杂的则为53/8640。 位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的李氏老宅,可追溯到清同治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你好,我有一份代ahref=".66shunyinjiatingjichengfayizhujicheng"title="遗嘱"target="_blank"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887684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887540

    ·这官司有得打吗,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
      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得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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