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
·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若人民法院依然受理后诉,将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
·生效判决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被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是在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诉讼中的争议事项,通过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依法作出认定的基本事实。一般来说,经人...
·公安机关不得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 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不受非法侵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治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上述法定职责的行为,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公民以私力强占方式来实现的自我救济行为,为我...
·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 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 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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