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nbs...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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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服务内容 (一)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行为 1、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 2、核实拆迁人是否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3、核实拆迁人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核实拆迁人...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2)提前搬迁奖;(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添置物品的补偿。(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3.有营业执照,且营...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础在于无过错责任。起因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发现在诸如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民事纠纷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地位的差异、...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2)提前搬迁奖;(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添置物品的补偿。(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3.有营业执照,且营...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础在于无过错责任。起因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发现在诸如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民事纠纷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地位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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