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想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出怎么办 实践中,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服务意识,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垃圾清理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安保措施不力等问题。各位业主平时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物业公司服务不力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选择与新物业服务企...
·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效,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而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当事人以划拨土地已经由有批准...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然要1块钱。”物业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能否实行双重标准,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目前物业服务...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然要1块钱。”物业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能否实行双重标准,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目前物业服务...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得通过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水 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特点,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
·一楼业主未使用电梯是否可以拒交电梯使用费? 毫无疑问,电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本条中明确...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 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
·物业是否有权对业主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仅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只是一个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它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具有处罚业主的行政权...
·买了二手房 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该谁承担 对于所购二手房有欠缴物业费的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具体约定,按约定;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因原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故之前欠缴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
·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自燃,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损害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实际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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