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业里所有的工作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有失败的风险,安逸的员工也有可能受伤的危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伤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称为工伤伤残,其性质比较严重,有可能影响后续的工作,所以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伤残的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8%,实际增长5.6%。而这个数据,直接影响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相比上年度的623900元,增加了4842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价。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08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4251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以上就是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是根据等级来划分的,一等级别的伤残最为严重,所以赔偿的份额也是最大的。那么关于五级伤残的赔偿,国家规定,一次性给该员工18个月的工资标准的伤残补助金,且还有工资70%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的社会保险金。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一、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


·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且十级是最轻的一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在员工受伤后就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职工...


·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很显然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调整的法律,我国自2008年制定了该部法律之后,在2013年的时候又进行过一次修订,因此如今我们看到的内容就是之前修订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7,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法2017 ...


·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来说,做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少说也要一两个月。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不去单位上班,那么,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加班工资以合同中约定的待遇进行赔偿,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几种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几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