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拘禁行为剥夺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而这恰好是《刑法》保护的法益,因此在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非法拘禁行为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里就说到了对非法拘禁犯罪的量刑处罚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您参考。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个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经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此时都已经知道常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是如何进行详细规定的吧。这个内容是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骂人报警怎么取证 骂人会不会被拘留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
      骂人报警怎么取证 骂人会不会被拘留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小的摩擦与他人发生矛盾,甚至会出现辱骂他人或者被他人辱骂的行为,如果不幸受到他人辱骂,我们要尽量收集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采取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但是骂人报警怎么取证比较好,如果公安机关介入,骂人者会不会被拘留呢...


·刑事诉讼法再审两年后还能申请吗?
      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武器,但是执行法律的人却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们有时候也会做出错误的决定,那么当我们认识到错误的时候,就会进行再审,这是各类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再审是否有时间限制呢?刑事诉讼法再审两年后还能申请吗? 最高人民法...


·轻伤二级没谅解能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的,法院仍有判缓刑的可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取得受害者谅解并不是缓刑的前提条件。而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较好的的认罪、悔罪表现的...


·走私文物判刑多长时间?
      走私文物判刑多长时间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


·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其实都是指犯罪行为最终没有实施完成或者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法律方面毕竟规定成了两个不同的东西,意味着他们之间肯定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那到底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有哪些不同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


·什么是诈骗罪?
      什么是诈骗罪?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


·新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物证 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二、书证 1、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一、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多次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多次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多次诈骗如果说诈骗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会构成诈骗罪的,我国关于诈骗罪的金额达到2000元就可以进行立案处理,因此多次诈骗的情况之下,可以关于诈骗的数额累计进行计算。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1、罪体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