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观行为;

  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
 ...


·强迫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n...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故意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n...


·滥伐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


·妨害公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一)客体要...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生淫秽书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生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nbs...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