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重婚罪是否判缓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犯罪,一般法官在最后判决的时候往往都会适用缓刑。很多重婚案件中,犯罪分子最后几乎都适用了缓刑,因此就让人以为重婚罪一定是缓刑。那到底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认罪的情况,对婚姻无过错方赔偿情况。判缓刑一般比较很少,判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的较多。
  当然这主要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由于现在的社会风气等原因如果受害者不追究的话一般情况下重婚罪判处缓刑机率较大。如果夫妻关系中,受侵害的一方态度坚决,要求从重处罚,并且提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证据,应当判处实刑机率较大。
  二、重婚罪的判定以及责任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1、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51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2、刑事责任。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民法典》与现行刑法相适应,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中国《民法典》第1091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可知,对于重婚犯罪,并不是说最后犯罪分子一定就能适用缓刑,具体还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只是说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这样争取缓刑的可能性就会提高一些。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给被告答辩期?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给被告答辩期? 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是有被告的答辩期的。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


·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一、刑事案件中对怀孕的妇女能否羁押? 对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


·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很多夫妻会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而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同时也会由法院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那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


·存疑不起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


·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有的夫妻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生育,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选择收养子女。但日后要是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收养孩子又尚未成年的话,此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养子女是指夫妻收养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分为血...


·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无法办理好离婚手续,则主张离婚的一方要发起诉讼了,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程序开展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起诉离婚开庭...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夫妻一方外遇离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一般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正常进行,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 可以,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建议谨慎处理比较好。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结婚乃人生大事
      结婚乃人生大事,但现实生活里,有很多结婚的夫妇还没有拿到结婚证。因此,很多新入婚姻殿堂却还没领结婚证的夫妇们会被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如果还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归谁呢,也就说应该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法律上会考虑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进行判决抚养权。对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哪些证据对变更抚养权有利
      哪些证据对变更抚养权有利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