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造成了侵害,需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如果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肇事车辆办理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向受害人赔偿。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可不可以告保险公司,不同的法律对此作了不同的规定。1、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有的法院将此理解为无条件赔偿,认为根据这一规定,该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2、不可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规定以及保监会办公厅的有关答复,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除医疗费用根据责任情况在限额内垫付外,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并且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责任。综上,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可以告保险公司,但是能否胜诉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了。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1)、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4、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的问题,由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交叉,导致不同的法院可能判决不同,因此可以告保险公司,但是能否胜诉还要看实际情况。然后为您提供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公司挣10万缴多少税
      视情况而定。属于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主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如果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金减进项税金。附加税费(交地税)。(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2)教育费...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境内目前也有个别的公司是属于独资公司的,如果是独资公司的话,公司的股东肯定就是一个人。不过基本上两个人以上的股东的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也就是所谓的合伙企业。我国新公司法对于两人以上的股东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公...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整个运营模式是由个人投资管理,所以所得的收益和支出也由个人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意思现如今,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面临的竞争,都是比较激烈的。为了解决企业自身的问题,会向市场进行融资。企业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相关企业家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也需要对企业融资的方方面面着一定的打算。下面我们为您介...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


·公司裁员赔偿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裁员赔偿2020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按照公司的具体盈利数额来确定,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如何确定公司盈余公积? ⑴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


·公司法社保是一定的吗?
      公司法社保是一定的吗?是必须的吗?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是有社保的,社保对于我们您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在今后生活遇到了困难或者是养老的时候都非常的重要,我们国家规定了公司是要向员工交社保的。那么公司法社保的规定是必须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规定的参加社会保险一定要参加。 ...


·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之一,一直以来都是一块很多人趋之若鹜的东西,一个煤炭公司集团建立,规模一般都不会有多小,因为煤炭本身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么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具体情况吧。 一、煤炭集团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