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衣、食、住、行,作为人生存的必备条件。住更是人们不能缺少的,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都流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贷款购买。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这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房贷可以打几折?
  
  房贷: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
  
  购房贷款最低利息是可以打7折的。银行的基准利率×70%就是利率了,但是不是每一个手套都可以的,利率和信用记录以及单位的好坏有直接的关系的。
  
  房贷年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2012年6月8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
  
  1、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85%;
  
  2、六个月至一年(含)6.31%;
  
  3、一至三年(含)6.40%;
  
  4、三至五年(含)6.65%;
  
  5、五年以上6.80%。
  
  二、申请银行贷款买房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三、房贷的手续程序
  
  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2、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3、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四、贷款买房的优缺点
  
  办按揭的优点
  
  1、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
  
  2、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  从投资角度说,办按揭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
  
  3、银行替你把关  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替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
  
  办按揭的缺点
  
  1、背负债务
  
  说到缺点,首先是心理压力大,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允许寅吃卯粮,讲究节省,所以贷款购房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而且事实上,购房人确实负担沉重的债务,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不轻松的。
  
  2、不易迅速变现
  
  因为是以房产本身抵押贷款,所以房再出售困难,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贷款买房时许多资金不足的人的首先,贷款买房的优点是可以减轻购房者支付全款的压力,但是缺点则是会付贷款费用,背负债务压力。贷款买房优缺点明显,每个人看自己情况而定。以上就是有关贷款买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父母离婚后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分割房产。父亲再婚房子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会有合同的限制,那么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细则,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


·对于资金不够的购房者来说,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去买房,并
      对于资金不够的购房者来说,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去买房,并不是必须要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而这样购房者则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那在实践中,应该要怎么办理贷款买房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贷款买房要怎么办理 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住房...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它的设立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与债权属主从关系,随债权的转移而发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研究生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发生消灭,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效,所设房屋抵押权亦无效。抵押权人在处分债权日寸,不得将其债权训:与他人而仅保留房屋抵押权,也不得仅保留...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


·离婚按揭房可以除名吗?
      离婚按揭房可以除名吗?不可以除名,必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才可以变更名字。原夫妻双方已办理过该房屋的所有权证,目前该房屋还属于抵押状态,则需要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否则无论是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房产属于最常见的不动产,若是所有人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的话,为了充分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此时需要办理一个房产抵押登记。那么实践中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房协议模板需要注意什么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一、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