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银行是资金安全的代名词,把钱存进银行就不会丢失。但天有不测风云,世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银行也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这时候我们的银行存款怎么办?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预防银行破产的发生?在下文中将对此进行介绍。
  
  一、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一)50万元以下全额赔付
  
  (二)存款50万元以上,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万一银行破产了,超过50万元的大额存款,是不能获得全额赔付的。
  
  实际上,我国银行倒闭的事情并不是没发生过,国内银行也曾发生过兑付危机。亚洲金融风暴,海南发展银行爆发支付危机,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首例被关闭清算的银行;随后河北省尚村农信社也亏损破产。这两起金融机构倒闭破产案,最后均由国家买单。
  
  可以说,允许银行破产,是中国金融体系最大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实行,这意味着国家不再对银行进行信用担保,不再对存款兜底。
  
  二、预防银行破产的可行措施
  
  (一) 要有“银行也会破产”的风险意识
  
  虽然存款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银行也可能破产,但是银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产的,比如国有大行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破产的风险就很低,因为这些大型银行体量巨大,一旦出现一点问题,影响也会是巨大的,这些银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经营不善,就有破产的可能性。
  
  有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也可能会倒闭破产。如果一个银行眼看要破产了,国家相关部门就会监管,会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算小银行经营不善,还有可能被大银行接管、收购,不是立即就走到破产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告诉您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诉您,银行也可能破产,要有风险意识。以后,对待银行存款也要货比三家。但也不要看哪家银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风险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银行的运营状况是否优良。另外,连银行都可能破产,其他东西就更不用说了,在金融的世界里,没有100%的安全。
  
  (二) 50万以上的存款分别存入不同银行
  
  存款保险条例说了,一家银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赔付50万,那么如果分散到几家银行,风险就会小很多。比如有100万的存款,可以分别存入两家银行,这样即便两家银行都出事的话,也可以获得100万的赔偿。当然,不是说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万存款分别存到10家不同的银行,这么做不但麻烦实际也没有必要,如果真有500 万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只投到一家银行,否则,出风险的概率就比较高,最好能多存几家,两家三家四家都可以。
  
  (三)理财产品不赔付
  
  存款是可以赔付的,但是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赔付的,包括银行代售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公司的基金等,这些产品虽然是银行卖给你的,但是银行不负责赔偿。特别要提醒的是,你买的余额宝在这家银行协议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为余额宝是货币基金,不适于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银行理财不存在保本保息这一说。
  
  (四)分散投资,多样化理财
  
  投资理财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资,因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得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理财,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综上所述,就是对于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以及能够采取的准备措施的介绍。银行作为资金安全的一个保护所,关乎着很多人的生活。当不幸遇到银行破产这类事件时,不要慌乱,可以按照国家的法制条例来寻求赔偿。另外也要积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如果您有其他关于银行破产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进行解答。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1)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一、从民事诉讼法看破产清算诉讼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该规定,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商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虽说不是突然可以出现的,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没有人知道是在何时,所以企业倒闭的过程中往往还会在近期和其他企业有所来往,债务债权关系建立也是非常正常的,这些债务的计算会在破产清算中进行,但其中有很多事情是我们不了解的。...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一、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它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公司已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