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一种智力成果的表现,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的使用还有疑问,比如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的使用方式主要是商标权人自己使用、商标权转让以及商标权的许可。
  
  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
  
  商标权具有财产性的特征,商标权人享有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1、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
  
  (1)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
  
  (2)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
  
  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
  
  2、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商标权的转让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四、商标权的许可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商标权使用的相关知识,相信您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很多我们的权利,我们对于自己的权利也越来越重视,其中就有专利权。专利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种类,发明专利外观专利还有实用性专利。那么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呢?专利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


·商标注册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的基本情况: 1、定义: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 2、组成:注册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二、商标的作用: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也有权...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申请号: )...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世界各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都是比较全面的,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与此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使用作出了一些限制。大致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三类,其中的强制许可是指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 著作权强制许...


·我国的学生如何申请国家专利
      我国实行先申请专利的原则,提出同一方案的申请人即被开发,专利权授予先提出方案的申请人。专利申请的步骤包括:第一步准备申请文件实用新型和发明包括请求、指令,要求,图纸和指示。专利设计应该包括请求、图片或照片、简要的描述。第二步是以两种方式提交材料。1、直接向专利局大厅或当地专利代理...


·专利侵权会坐牢吗
      专利侵权会坐牢吗 一、专利侵权会坐牢吗 一般而言,专利侵权只会要求承担民事责任,但在涉及假冒专利的情况下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


·国外品牌国内商标抢注怎么办?
      国外品牌国内商标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