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敲诈勒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到学生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大到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那么,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界定?在下文中将进行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的对象能否是家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与他人恶意串通,以自己被绑架为由等恶害要挟父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只是司法解释从刑事政策考虑,将本应以抢劫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同理,对行为人采取敲诈勒索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从刑法理论上讲,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只是从刑事政策上讲,一般不按敲诈勒索罪处理;尤其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参考上述规定的精神执行。但应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单独实施敲诈行为,且为其个人使用;(2)胁迫对象是庭成员或近亲属;(3)犯罪数额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4)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否则,即有可能成立本罪。如虽为个人使用,但在伙同他人或教唆他人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数额较大的财产,应以敲诈勒索犯罪论处。
  二、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虽说是复杂客体,但多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财产权,又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他人心理恐慌,较一般盗窃罪、诈骗罪危害性大。本罪侵犯目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公私财物多种多样,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还可以是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更多地表现为对金钱的非法占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告,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如不这样做,将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受到伤害。
  威胁内容合法与否没有限制。威胁的意识到达方式没有限制,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可以是语言文字,也可以是肢体动作;可以直接告之被害人,也可以间接告之,甚至广而告之。威胁行为达到的量是足以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即可,不要求量化到质变,即最终造成他人及其家庭产生心理、精神疾病抑或更大的伤害等,只要求量化到他人心理恐惧至“财去人安乐”,进而被迫向敲诈者交付财产。这里的“交付”,可以由他人直接交付,也可以由别人代转,或者默许敲诈者已占有行为,威胁实现时间无既定性。可以是当场、当时,也可以不是当场、当时,限定在某个时间、地点。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没有属性区别,均属胁迫类,从文字上看,略有不同的是,威胁通常是以将要对他人实施暴力、破坏其名誉或毁坏其财产相威胁;要挟通常是指抓住他人一些把柄,并以此为强行索要的交换条件,如以揭发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多表现为直接故意,希望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的对象不仅仅可以是单位、个人,甚至对亲密的家人进行敲诈勒索也可能构成犯罪。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当遭遇敲诈勒索时,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上便是对敲诈勒索对象及其构成的解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尚未明了,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伤害,公民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我国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而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也是根据内蒙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制定的。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蒙地区的国家赔偿情况吧。 一、内蒙国家赔偿...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一、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是否需要更名是夫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的,例如房子的产权如果发生了变化,就当然需要更名。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


·一方婚外情怎么分割财产?
      一方婚外情怎么分割财产?一般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孩子已经成年离婚分割财产也不需要分给孩子,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分两种: ...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


·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其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应该以自己的孩子为中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当中的话,这是对自己、孩子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但是我国法律秉着对未成年人负责的态度,实际上对哺乳期内妇女犯罪是有特殊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


·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是因为离婚夫妻在某些方面产生了争议,因而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定纷止争。然后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是打官司就要请律师,那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是可以的。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