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若夫妻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需要考虑该过错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果属于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可能就会有所不同。而关于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其实与一般的财产分割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三)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我国是具有传统因果报应风俗理念的国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基于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台的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相反而言,就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但是
  2001年婚姻法修改时,最高人民法院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司法理念并未写入新婚姻法。没有写入新婚姻法的原因有很多,在此不再赘述。可以说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原则已经被新婚姻法立法摈弃。司法审判实践中,上海法院为了显示婚姻法对过错方的惩戒,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上还是会体现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的司法原则。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三种,即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以及折价补偿,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而关于对过错方的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会适当的少分或不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确定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还比较简单,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行了。但要是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就要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管辖法院了。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起诉讼 1、...


·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孩子,父母需要进行抚养,不然孩子可能就会无法健康的成长,甚至还有死亡的危险。但这也不是说父母抚养孩子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毕竟孩子也有长大成人的时候。那通常父母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就行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到多大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如果出现无效婚...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什么要求?
      在我国,随着不孕不育现象的直线上升,收养子女就是一种特别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益义务不受侵犯,但是得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收养孩子要依法收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男性没有配偶,包括男性没有...


·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吗?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吗?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具有法律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


·一、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抚养费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 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 因此, 在其未具备完全...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可一旦感情不和势必有一方会提出离婚。两个人无法达成协议共识,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法院又如何判决此类案件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具备哪几种条件下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的。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