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房产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似乎也成为了一件很寻常的事,有的人甚至一言不合就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而在起诉离婚中,离婚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那夫妻有房产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呢?下面为您解答!
  有房产离婚起诉状范文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以上范本适用于有房产离婚起诉状,不过由于每对夫妻的离婚理由,所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方式不同,所以有房产离婚起诉状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还是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写。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一、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预交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一、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上学用,但情况下现在通过房产过户,然后在当地来进行上学都是需要有房产证件的,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属于谁的,因此是没有办法来进行落户和其他的手续办理。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因为租房而产生的社会纠纷问题。其实法院在处理租房纠纷的时候,主要也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来进行解决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了以后,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款是什么? 一、房屋租...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因此您也就不遗余力的攒钱买房。不过现在我国的房价普遍偏高,而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也经常出现一些纠纷,这就需要购房者在买房子的过程中小心注意了。那通常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需要注意...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国家又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试点。在这项政策中,最主要就是赋予了租房者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的权利。而一些地方在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时候,要求人户合一。那么租售同权与人户合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款购房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