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如何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没有交房的话,则对购房者就构成了违约,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司法机关对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判决一般有三种可能: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每天万分之三或其它比例。
  3、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间为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有一定误差。
  (2)根据建 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实践中一般是在主体工程竣工,通过工程质量验 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及消防验收后,就视为具备了交付条件;如有电梯、燃气管道的还同时有电梯准用证和燃气管道工程验收证书,在此条件下则以卖方发 出的入伙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了吧,实践中确定违约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来计算,当然违约金数额也不宜过高,一般是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二手车交易税怎么样计算
      二手车过户交易需交二手车交易税,税率2.5%,需要根据具体的交易车辆来确定。二手车过户费,是指通过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车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名字产生的费用。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一、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比较多,比较繁杂。因此,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买方承担总费用的50%。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


·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
      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法院肯定会强制执行的。罚金只是主刑的一个附加刑,如果法院强制执行都无法全部缴纳的,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即使是主刑结束之后,一经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还是会被追缴的,直至全部缴纳。判缓刑不交罚金会怎么样?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


·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都必须要进行报税,没有经营和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但是缴税并不是必须的,零报税就等于不需要交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免缴增值税,其他的增值税附征的税种也可免除,但“所得税”是无法免除的,公司需交“企业所得...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5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条件的伤残鉴定委托,司法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于不能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的情形,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通过信函等方式提出鉴定的,也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一、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本人代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如果建立劳动关系,自然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 “...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一)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明知道竞速会致其他不特定人死亡,仍进行行为,可依杀人罪起诉。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伤者成立普通伤害罪,最重可...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
      对于交通肇事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实践中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犯罪。而其中交通肇事罪有不同的犯罪类型,到底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