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正常情况下,工商局登记了公司法人以后都不会进行变更的,不过因为对公司法人的年纪没有要求,如果公司法人突然去世,或者是其他一些特殊情况的话,肯定要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表;(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3)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4)变更前及变更后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经营许可证有原件扫描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二、如何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1、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2、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结果
  变更后结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变更公司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董事会的决议书,请变更公司法人的申请表,变更以后的一些公司章程等这些一并提交到工商局,工商局就会依法对公司的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登记的。还有就是如果是公司法人死亡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话,还需要提交原来的公司法人的死亡证明。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习惯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为公司法人,这其实就是指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并不是您以为的企业组织。实践中,当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风险有: (一)民事责...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升高,很多人并不满足与银行存款这个理财方式,会选择更多收益的股票,做股票投资的人会比较看重上市公司的中报,可以分析中报的数据,做出合理的理财决策,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那么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公司法什么是法定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什么是法定注册资本?法定资本亦称定额资本、名义资本。经过所在国法律认定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为股本的票面价值或设立价值的资本。这部分资本是取得公司机构法人地位的物质保证,是公司机构净资产的一部分。法定资本的提用要受所在国《公司法》的限制。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注册资本指...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企业倒闭的程序 (一)破产案件适用 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有那些特点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正如雨后春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有那些特点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正如雨后春笋一般急速发展,中国的中小企业为我国的就业压力和经济发展都提供了不小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因为自身的原因在融资上不像一些大型上市企业那么容易。关于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有那些特点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资料当中为您...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发展,公民在社会中,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及其重要的,国家也为公民提供了许多促进公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福利,而在众多福利中,也有一些会让人混淆,接下来会告诉您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在中国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责任人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责任人是谁?对法人进行处罚,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需要根据公司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的。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