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法条。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汽车货物运输限额赔偿的法律条款,相关内容基本以原则性规定的形式存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如《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违约赔偿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另外2000年交通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了《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其中第八十三条规定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二)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志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四)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五)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赔偿时的注意事项
  1、 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的差额大小并不能作为违背公平原则的判断标准。我国《铁路法》、《邮政法》均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保价运输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而并没有因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金额相差过大的例外赔偿条款。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已在法律上认可了保价运输中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并不直接导致违背公平原则。2、 《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不能理解为绝对公平,而应理解为相对公平,即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在保价运输中,由于托运人需按保价金额一定比例支付保价费,故托运人往往会为减少支付保价费而少报保价金额。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托运人因少承担了支付保价费的义务从而减少了在索赔中的权利,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原则。3、 保价金额是由托运人自身填写,导致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金额发生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故意,托运人完全可以预见此后果的发生,托运人应当为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 如果因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即按实际损失赔偿的话,对承运人而有失公平。首先,承运人并不知道货物实际价值,即无法预见损失的大小。其次,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已直接导致承运人少收了保价费。再则,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会导致承运人低估运输风险,从而无法通过投保等方式充分转嫁运输风险。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以及在主张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相信您对于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寻求律师的帮助,网站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对方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全部赔付,有责时财产限额为2000元,所以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2000。 剩下的750元,您和对方按责任分配,您为70%,对方为30%。所以对方及其商业第三者保险公司共应再赔给您750×30%=225。而您需要承...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一)普通住宅 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60万(含160万)以内契税:1%(客户必须是首次购房的)90—140平方米(含140平)契税:1.5%(客...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交通事故骗保怎么处理
      近几年来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几乎每一辆车都有保险,因此保险公司也必须对投保人做出补偿。于是出现了一些人为了获得大笔的保险金想出利用交通事故骗保的举动。并且这种行为还屡屡发生,这种情况令保险公司产生巨大的损失,让他们头疼不已。在这里就让来解答一下“交通事故骗保...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时间、护理人员人数、建议再次手术的大约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喝一杯白酒属于醉酒驾车吗
      喝一杯白酒属于醉酒驾车吗?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醉酒驾驶含量的判断也是精确的,那么喝一杯白酒属于醉酒驾车吗?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


·出了交通事故现场首先要怎么做
      在事故发生之后,作为当事人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离现场,这样只会让自己承担的责任更重。这种情况下,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处理才是。那具体来说出了交通事故现场首先要怎么做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了交通事故现场首先要怎么做 1、立即报案、抢救伤者和财产...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


·开发商交房流程是怎样的,交房时应注意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购房者买的是期房,那么到了约定的日期开发商就是必须要交房的,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开发商交房时也必须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否则容易产生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开发商交房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交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 收房通知中包...


·交通工程设施检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交通工程照明设施主要检测哪些内容:防腐性能,外观质量,设备及使用性能参数,设备几何尺寸。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现在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可避免。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首先选择的应是报警,由交警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我们今天就和您了解一下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