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后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要是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方往往都有主、次不等的责任。但是,只有一方存在以下这四种情况,过错方才承担离婚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过错方才成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与过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排除在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之外。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仅限于上面列举的四种过错而言,至于其他过错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在所难免,因此对“无过错”不能作扩大理解。因此只有证明老婆的外遇是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此时离婚的,老公才能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有哪些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答案是不确定,毕竟我们无法判定此时的外遇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属于这两者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一、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


·离婚后每月抚养费数额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后每月抚养费数额一般是多少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结婚后,户口是要迁到一起的,意味着已经是一家人了。那么离婚后不再是一家人了,户口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的问题是必须考虑的。离婚涉及到的孩子问题和户口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一)孩子抚养权 ...


·男女双方同意离婚。
      男女双方同意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承担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并承担其医疗费用的一半。前述各项费用承担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


·面试可以骗已婚已育吗
      不可以员工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填写的求职申请表中,根据其中相应声明:“如应聘者在申请表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工作经历存在伪造情况,公司有权停止雇佣,公司对其欺骗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第三部分第一项第三条规定:“公司提倡正直诚信...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通常是可以的,可依法争取也可以协商争取,一般孩子越小,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越大,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要是在孩子一周岁下起诉,在哺乳期间,基本会判给母亲.要争取孩子除了个人的收入之外,还有住房因素,另外对方的人品证据你可以提交法院,认为其...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可以在日后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割,因为法律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做出一定要将所有的财产都分割清楚的,这样一种强制性的规定,当然了,孩子的问题的话,也是可以日后做出约定的。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