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才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时候才会说到孩子抚养权问题呢,一般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要是离婚父母无法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由法院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有利的证据材料:
  
  1、双方的综合素质,如学历,工作性质
  
  2、双方的经济情况
  
  3、双方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如离孩子的学校比较近,小区环境安全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而在具体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会很大。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要综合考虑双方对分割财产的争议大小,按分割到财产的比例收费,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


·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一、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具体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若有效是否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


·重婚罪中会对第三者判刑吗
      对于重婚行为,是要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通常情况下,是对有配偶的一方进行刑事处罚。那么重婚罪中的第三者会判刑吗?大多数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


·对离婚后悔该怎么办
      有的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在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却又后悔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常见的,但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该如何来处理才是比较好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离婚后悔该怎么办 对不同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加以分析: (...


·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吗
      重婚,顾名思义就是一个达到结婚年龄的公民已经有配偶,且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其与另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伪造身份再一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 规定,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一说到犯罪,大家可能就会想到刑罚,犯罪一定会受到制裁的,这是属于刑事案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