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重要吗?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重要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者的费用,则肇事方不需要再赔偿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


·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的法人在设立之后,需要给那些在职的职员缴纳社保,不少人会疑惑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对于公司的职员,是否需要给其缴纳社保,需要根据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加以确定,一般来说,为了减少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会替其缴纳。 一、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违章行为,而且是触犯了刑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驾驶人以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辆行驶时,不仅会对道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整个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而且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驾...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一、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完税证明。 如果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发生碰撞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发生碰撞也有可能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1、关...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费用之后再由工伤部门支付其它的费用,一般是不会进行重复给予。(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


·轻微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放车
      轻微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放车?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