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若双方仍愿意继续保持这种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劳动双方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但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呢?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应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二、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以何种方式对劳动者进行赔偿,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从入职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三、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以上就是我们就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的相关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都有重新选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继续存在着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1、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
      1、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要受合同法的约束,《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


·工伤以后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工伤以后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的严格把关下,越来越有保障。任何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必须要有专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是需要负责的。对于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因为它的专业性较强,因此您在签约工程监理合同时不能向签订普通合同一样草草签约,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是有签约流程的,了解工程监理合同的签约流程能够使您在签约该类合同时更加的顺利。下面就来为您介绍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


·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
      童工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雇佣童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您发现有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可以向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保护童工的权益。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下如何维护童工的权益。 ...


·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一定所有的情况之下,只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所谓的劳动关系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说有些从事国家不允许的经营范围,这些都是属于非正常的劳动关系。所以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这也是需要我国劳动者要了解的法律常识,了解以后,才能避免相关劳动风险。 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法...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人? 施工方缺乏责任心、疏于管理的话,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乃至事故。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好几种,但是主要还是从事故造成的后果划分,包括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等。不同的事故等级对应的死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金额不同,处理的措施也不一样。那么工程...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任何工作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或高或低,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范围,但我们对工伤等级也许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工伤分为很多等级,而工伤等级则是根据伤势部位伤势大小决定,那么通过下文让我们了解一下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关于 工伤等级的划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罢工,用人单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