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刑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二)客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三)主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在一些经济交往活动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员为了促进资金的尽快周转,就会选择利用金融票证来进行承兑,但是金融票证,必须对应的是真实的经济往来,否则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将构成犯罪行为。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等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可能涉嫌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并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买卖,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另外,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特别留意。那么,您...


·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制造毒品是一种犯罪行为,会被判处刑罚,这一点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别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一、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鸦片...


·怎么对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
      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关于“持刀抢劫”的新闻,对于这一犯罪而言,我们国家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如果是未成年人参与持刀抢劫会怎么处罚呢?这要看所涉及的金额以及具体情节。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对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 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可以自诉吗?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可以自诉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2、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3、申请...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指证据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依据规则进行举证,并且国家并专门制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涉及刑事案件我每一个方面,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的证据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第五章 证  据 第...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职务侵占罪,而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规定。那么对于这样的犯罪,侦查机关是谁呢?即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一、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法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


·寻衅滋事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怎么立案?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罪。那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


·什么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一、什么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