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廉租房能转让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廉租房转让是不合法的。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如果承租人不再符合租赁条件或不在本市居住不再需要承租房屋等情况下,政府有权收回租赁房屋。2、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所以廉租房转让是不被允许的。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签约后毁约怎么办?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签约后毁约怎么办?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逾期交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


·购房者收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房者收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1、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赔?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赔?如果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 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但是一些不法中介也会利用售房者对居间服务内容不了解的缺陷,而在合同中做手脚,比如少写一些服务内容,或者服务...


·杭州二手房出租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现在,房价不断上涨,很多人都纷纷选择租房,放弃了买房的念头,租房花钱较少,相应生活品质会得到大幅度提高,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资金短缺的人来说,更乐意选择二手房租住,因为二手房会比较便宜,很适合一时没有更多资金的人选择,那我们就看一下杭州二手房出租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一、手...


·房产证上减名字新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律诉讼并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单方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和证件有:身份证和其复印件、生效的判决书和能说明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没有什么限制的,只需...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婚后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不可以重新计算年限,产权的年限不会随着交易而改变。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二手房买卖只会改变拥有人,原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50年或70年是指房屋用...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自住型的商品房相对少很多限制。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今天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