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黑名单的人还能贷款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了黑名单之后无法再申请贷款。黑名单通常有下列3种:1、征信黑名单,两年内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就会上这个黑名单。2、法院黑名单,被贷款机构告上法院后拒不还款的,就会上这个黑名单,也叫作“老赖名单”。3、机构黑名单,它是贷款机构内部的黑名单,如果你在一个贷款机构逾期多次,就会上这个黑名单。《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借了网贷现在还不起怎么办
      借了网贷现在还不起怎么办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高利贷的平台可与平台协商还本金和合法利息部分,协商不成功,那么可以选择强制上岸,忍受一段时间的暴力催收。但是,千万不要借贷还贷,如此会让借款...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您会遇到借钱的事情,当金额比较大的话,一般您都会写借条。那么您一般都知道借条上一定要写借款金额,那么还款日期您一般都不怎么注意。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也是一样有法律效益的,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 没写日期只是形式...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


·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
      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当人们产生纠纷想向法院起诉时,我国诉讼法要求,只有当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时候,人民法院才会受理案件。若果没有这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那么,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为您具体分析一下。 一、利害关系 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权益受到行政...


·欠款怎么起诉 ?
      欠款怎么起诉 ?一、欠款怎么起诉 1、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2、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淘宝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仅退款怎么办?
      淘宝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仅退款怎么办?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 一、夫妻债务如何划分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一、私募基金可以出借吗 私募基金不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 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的业务。 2、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