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关押之后,如果判处的刑罚较轻或者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来为您讲解。
  
  一、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因此,家属申请取保候审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必须在3日内进行答复。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变更或者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看了上述内容,相信您已经知道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了吧,要想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还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且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才行。要是你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解答。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诈骗十一万能取保候审吗
      诈骗十一万能取保候审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


·取保候审被拒绝还能继续申请吗
      可以继续申请,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需要看相关机关的判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构成诈骗罪关几年 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需要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的诈骗行为其实不一定就是构成了诈骗罪的,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而在认定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一般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关几年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诈骗罪关几年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


·认定构成累犯可否取保候审 吗
      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但不管是哪种类型下的累犯,此时都需要先做出严格的认定,毕竟一旦认定构成累犯的,那对罪犯就会从重进行处罚。那认定构成累犯可否取保候审呢?此时尚在案件侦查阶段,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定罪不捕判刑几率大吗?
      当罪犯身患重疾,自理困难或是妇女不得不进行哺乳的情况下服刑是不合适的,会给监狱的医护人员和狱警添加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还有到期未结案的人员,此类情形对其使用其他的手段进行看管更加合适,同时还能让监狱的位置被更有效的利用。对哪些人员进行取保候审,要看其是否满足条件。这属于定罪不捕,取...


·能办取保候审的能否批捕?
      一、能办取保候审的能否批捕?能办取保候审的也能批捕,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我国的一种主要的刑法之一,并且其实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被捕以后,最关心的问题通常就是自己是否可以被取保候审。毕竟取保候审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刑法。但是毕竟法律是严肃的,不是随您的意志而改变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能退吗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能退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


·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一、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