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在实践中,合同一般都由两份构成,双方都签字之后一人一份,按照约定时间生效。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想要起诉合同无效,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又遇到了合同原稿遗失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只要合同满足以上的情形之一,无论有无合同原稿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如何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认定(确认合)同无效。
  
  2、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既使诉讼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19号会议纪要若干问题的请示之答复》([2009]民二他字第21号)答复:债务人未对不良转让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能够引发人民法院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合同效力问题是个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是法院依职权认定的内容,尽管在诉讼中双方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违反法定程序。
  
  3、一般情况下,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4、确认合同无效(绝对无效)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认为,无论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还是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抑或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相对无效合同的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要受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三、合同无效的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可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所以,对于“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在法庭审判中,证据非常重要,能否起诉成功还需要其他辅助证,要构成有效的证据链。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有效搜集相关证据,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解答。
  
  


·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赠与合同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对于赠与合同出现了纠纷的情况我们就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附条件赠与是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


·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生活中合同经常伴随着金钱的条款,这必然涉及到违约金的纠纷。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民法典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关于合同无效后的相关介绍。 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 违法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或许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却被告知你已经被辞退了,这算是一种变相的被动离职。被动离职也是有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关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需要备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


·合同效力种类具体有哪些 一、合同效力种类具体有哪些?
      合同效力种类具体有哪些 一、合同效力种类具体有哪些? 1、有效合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生效吗?
      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生效吗?违约责任首先要有有效合同的存在,才能谈及是否违反合同产生的责任即违约责任。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可以退保共享现金价值, 2、如果保费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归还保费,但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费,保险的专属性,你无权要求,也不能作为夫妻共...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通常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里的赔偿其实也就是对因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在对合同赔偿损失的时候,具体有哪些原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1)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