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车祸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报警,会对办案的警察造成困扰,因为没有及时报警很有可能案发现场会遭到破坏,会加大警察办案的难度,公安部门很难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公安部门规定了报警的有效时间,那么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吧。
  一、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检验、鉴定的相关时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2、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5、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看了上面我们给您介绍的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的相关知识,您应该清楚了发生车祸当时没有报警,日后都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必须在十日内提交证据,警察才会受理案件,所以说保存证据是很重要的,您更多的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网站。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来判断谁是肇事方并且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有义务保持事故现场的原貌等待专业事故责任判定。那么人行横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人行横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了一致之后,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以及房产过户手续。那到底卖房子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此时要区分一下不同类型的房产,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的要点是什么?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的要点是什么?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的要点是拿出证据说明自己无需支付该交通费,具体的质证要点如下:1、要求受害人提供其受伤治疗相应的治疗清单或是处方、大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记载时间应相符,发票上的姓名应为受害人本人。2、相关治...


·交通事故要得到比较好的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积极
      交通事故要得到比较好的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积极配合。否则将很难彻底解决好交通事故。现实中有很多不配合处理的例子,比如伤者出院后不处理等问题困扰着事故方。所以接下来我们就交通事故大体流程和“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处理怎么办”的问题为您带来解答。 (一)交通事故大体流程 一...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护理人员的收入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企业简介(附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企业资质证书...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共同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受害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索赔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你是全责,但你有保险,还有商业险的三者和不计免赔,这个事故中产生的费用不用你来承担。都是你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伤者管你要钱,你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钱,只要潜在你手里,主动权就在你手里。让伤者法院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