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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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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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