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危害公共安全罪会拘留的情况包括: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走私香烟价值六万人民币会判刑吗
      要看具体情况,走私烟草走私香烟价值六万人民币所应缴纳的税额应不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不构成走私罪的,不构成犯罪的,应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但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本罪会判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


·长春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刑法中的罪名,触犯刑法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刑法还规定了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那么长春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长春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
      不管在从事什么行为,都应当提供一些正确的且真实的证明文件,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因此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情节严重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查清犯罪事实后,依法做出判决。那么,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说起诈骗犯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电信诈骗在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受害人也在增加。其实电信诈骗不一定就会构成诈骗罪,需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立案标准...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一、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


·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强奸是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强奸女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强奸女性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强奸女性多人的;3、在公共...


·对犯罪人采取留置是否为强制措施?
      对犯罪人采取留置是否为强制措施?《监察法》规定留置不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分为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监察法的留置并不属于这两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刑法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并没有留置。二、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一、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是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预备?
      是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预备?基本上都有;如果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的,就不存在犯罪预备的情形,犯罪预备是指为实施犯罪行为做的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