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欠债怎么办 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就是我们就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通过我们的具体介绍我们知道妻子还与不还的关键在于丈夫所欠债务的性质。您可以参照我们介绍的共同债务的相关内容进行判断,如果您还是不能做出准确判断,可以登陆网站进行一对一的咨询。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一、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因此如果一旦离婚,债务人的配偶...


·对偷逃税款的罚金是如何计算?
      对偷逃税款的罚金是如何计算? 国家《刑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对偷逃税款都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
      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 一、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 解决公司逃避公司债务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


·违法发放贷款罪缓刑规定是什么?
      所违法发放贷款罪缓刑规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缓刑规定是需要符合我们国家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在很多人看来,夫妻婚后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