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二、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情节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不法分子给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入境所需证件,是构成犯罪的客观要素,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出入境管理制度,危害边境安全。犯罪主观因素是直接故意,年满16周岁个人有这样行为,会触犯的刑法。对情节严重的,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法律上一般认罪多久会判刑
      认罪多久会判刑 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非法经营罪300万判几年
      30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涉案金额在300万元,无法偿还,可能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1、行贿数额一万元以上即达到该罪立案标准,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1)行贿数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用违法所得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4)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


·玩忽职守罪必须进监狱吗?
      玩忽职守罪必须进监狱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


·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一、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谅解书有多大作用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具体是否采用,还要看行为人是否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刑法》第41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


·亲戚可以帮忙刑事案件辩护?
      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