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不管是进行城镇房屋的拆迁还是对农村房屋拆迁,根据国家的规定,此时都要对被拆迁房屋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农村房屋拆迁的赔偿可能与城镇房屋拆迁赔偿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的内容,其中涉及到多方面的赔偿,当然由于各地在这方面的规定不同,因此最后被拆迁房屋的人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也是不太一样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多少年和是不是共同财产是没有关系的,我国婚姻法对认定共同财产作出了规定,关键看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不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有犯罪记录能办房贷吗
      可以。办房贷不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如果不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信息的话是不会知道的,一般单位也不会这么做的。银行审批贷款时会向单位核实一下身份收入等情况,是不会涉及是否犯罪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买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很多人辛苦奋斗都是为了能够买上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女孩在遴选佳婿时也会看男方是否有房子。那么,人们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品房买卖骗局,那么人们在购房时如何防止遭遇骗局?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购买房屋贷款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长现在申请银行贷款
      购买房屋贷款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长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出。)所以大概时间是25天左右,个别银行月头不放款。纯商贷相对来说最快(因为银行拿的利息多...


·我国规定公民买房子要社保吗?
      我国规定公民买房子要社保吗? 如果是本地户籍,凭本地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就可以购房, 如果是异地户籍,想在本地购房,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本地纳税或是社保一年以上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才可可以在本地购房 地户口买房 1、 购房者的身份证或者户口...


·如果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
      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不合法的,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租处理,二房东一般是指非产权人本人租,是有人从房东处承租了房产,再转租给其他人的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会终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此时可以终止租房合同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房屋的他项权对于相关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的证明,因为如果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就必须要有一个权利的证明,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一、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