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频率是比较高的,相信您都知道此时肇事者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那,构成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交通肇事罪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一旦发生,焦点都在赔偿方面。但对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否在刑事审判中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并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还有待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本人的观点是,应当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交通肇事罪属过失性犯罪,被告人也不愿造成他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现今社会中必然存在的现象.社会要发展,就需要车辆,只要车辆存在就必然会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现象存在。就像治病需要药物,而药物会存在副作用的道理一样。因此,对于必然存在的危害,就需要有相应的措施来化解。因此,赔偿也就成了重点。现实中多有受害人方抓住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漫天要价的现象存在,而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此时就会出现双方针锋相对,僵持不下的局面。而一旦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支付赔偿金,入狱便在所难免。而被害人方,也将不得不继续再跟保险公司打官司。因此,如果在刑事审判中,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有利于保证被害人一方得到赔偿,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也避免再次发生诉讼,增加诉累。或者也可以考虑将原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赔偿事宜,在庭前会议中专门做一下提前处理,而不必再要求保险公司出庭参加庭审。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可以将为肇事车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此,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理由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和机动车车主之间是合同关系,而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是侵权法律关系,不包含合同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支付赔偿保险金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其理由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并不限于刑事被告人,还包括其他有赔偿义务的人。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关键是看保险公司是否具有法定的赔偿责任。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虽然是以商业保险的面目出现,但由于其运行实施过程中包含强制性,具有强制保险的属性,并不是纯粹的商业保险。其次,《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不仅仅可以基于合同的约定(即合同关系)承担赔付的民事责任,还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便在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保险公司也应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受害第三者支付赔偿的保险金。因此,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保险公司有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的法定赔偿义务。因此,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并起诉,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这样,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又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对“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交强险也是要在赔偿范围和限额内做出相应赔偿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应该在指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停放。没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可以临时停车,但是...


·购买二手房的定金该如何交
      购买二手房的定金该如何交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


·一、交通事故写欠条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写欠条应该怎么写?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


·职工的医保自己可以交吗
      职工的医保自己可以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1、参...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


·撞伤人交强险如何赔付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搭车其实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要是免费搭车出事故,导致搭车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话,这种情况下能要求赔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免费搭车受...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现如今很多人在买房的时总是千挑万选,货比十几家,在挑选的时候很多人考虑会根据开发商、价格、户型、地理位置、物业等,但是唯独有一样很多人都比较揪心哪就是物业,如果一个好的物业让你处处舒心,但是一个糟心的物业可能会让你处处不开心。但对于物业费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下,可...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理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理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