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三个月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是判给女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业主家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家被盗物业有责任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


·国家赔偿最新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未办结婚证有孩子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未办结婚证有孩子的财产分割怎么办1、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


·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因为起诉离婚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而很多人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完全不懂,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可能就会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那实践中一般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具有更多的优势,因此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此时也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才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怀孕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出于对孕妇这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此时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怀孕期间允许提出离婚的条件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


·如何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是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在之后想要变更抚养权该怎么办?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


·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愿意进行相关的分配的话,当然也是尊重这种自愿分配的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婚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繁忙的都市生活,让很多都市白领忙于工作而疏于个人婚姻问题的解决,在工作之余又要恋爱,物质越来越成为情侣之间表达爱意的方法,于是很多女方在婚前会收到诸多的合计人民币较多的礼物,那么婚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婚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赠与的房产一...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 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