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工伤赔偿数额不服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对工伤赔偿有意见,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不足差额或者少支付部分的。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在工伤认定还要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来保障自己能够得到应得赔偿,那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


·社保工伤鉴定时间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规定员工工伤的维权时间实际上也就是一年,因此在一年的时间之内,员工需要收集关于工伤的相关证据,抓紧时间进行工伤认定,包括工伤鉴定,这其中都会耽误一部分的时间。国家对于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社保工伤鉴定时间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社保工...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


·超龄雇佣劳动关系物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职员在年老之后,不仅身体的新陈代谢速度会减慢,且此时劳动效率也会下降,也即可能会给社会带来的价值有所减少,故而在年龄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之后,就可以退休。不少退休人员会与物业构成雇佣关系,此种超龄雇佣劳动关系物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超龄雇佣劳动关系物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文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文 若需要向银行借钱的,其实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个时候银行为避免出现贷款之后无法还债的情况出现,往往会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同时双方还会签订相应的银行借款合同。那这个银行借款合同该如何写才好呢?本站我们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种,农村地区的土地不似城镇地区公民可以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虽然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归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那么在集体土地工...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在承包建筑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的分包、转包等情况,而于这些情况相关联的则是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义务承担等划分。那么如何在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明确责任主体,将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端午节工资怎么算
      对于上班族而言,最开心的莫过于放假啦。令人期待的端午佳节即将到来,很多的都想着可以回家陪陪家人。但是,在放假时,最悲催的就是那些因为公司特殊情况而不得不加班的朋友了。过节时加班,虽然会缺少回家陪家人,休息的时间,但是,过节时的工资却比平时高很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端午节工资怎...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